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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至120km/h!内蒙古高速公路小型载客汽车限速值跃升,进一步优化通行效率

网络热点04-20阅读:1评论:0

【内蒙古高速公路部分路段限速值上调,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由100km/h调整至120km/h】

4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发布通告,经交通安全论证,决定对绥满高速公路(G10)阿荣旗至查巴奇段(K874-K946)72公里、海拉尔东至满洲里段(K1229-K1433)204公里,乌兰浩特环线(S51)科右前旗互通至乌兰哈达互通段(K0-K35)35公里的限速值进行调整。自4月25日起,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由100km/h调整至120km/h,摩托车、危化品运输车辆最高车速限速值不超过80km/h,其他机动车最高车速限速值不超过100km/h。

此次调整涉及的路段包括绥满高速公路(G10)阿荣旗至查巴奇段、海拉尔东至满洲里段,以及乌兰浩特环线(S51)科右前旗互通至乌兰哈达互通段。调整后,小型载客汽车的最高车速将提升至120km/h,摩托车、危化品运输车辆的最高车速限额为80km/h,其他机动车的最高车速限额为100km/h。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限速值调整已经是内蒙古方面近期发布的第四批次调整限速值路段。沿线的限速标志、标线、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参数等也将同步进行调整,以适应新的限速标准。

此限速值调整旨在优化高速公路的通行效率,同时也对行车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提醒广大驾驶员,要严格遵守新的限速规定,注意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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