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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新材:股东湖口县晨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转让不超过2%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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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新材:股东湖口县晨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转让不超过2%的公司股份

证券日报网讯5月10日晚间,晨光新材发布公告称,因股东资产规划需要,公司股东湖口县晨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丁建峰先生、丁冰先生、梁秋鸿先生及丁洁女士转让公司股份,且任意连续90日内,转让股份数量不超过188071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标签:公司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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