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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上市新规后首单IPO 和再融资申请将于16日审议

网络热点05-11阅读:1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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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时报记者 吴少龙

  5月10日,沪深交易所在发行上市新规后首周,发布上市委审议会议公告,拟于5月16日审议企业的发行上市申请。其中,将审核1家深市IPO发行上市申请、1家沪市再融资申请。

  4月30日,沪深交易所正式发布修订后的《股票上市规则》《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业务规则,提高各板块上市财务条件,进一步明确板块定位要求。

  记者发现,自去年8月份阶段性收紧IPO节奏相关政策发布以来,沪深交易所提交注册和取得注册批文的公司数量,总体保持平稳。同时,受多重因素影响,提请上市委审议的项目数量同比有所减少。

  市场人士认为,此次沪深交易所召开上市委会议,是落实发行上市新规,持续平稳推进发行上市审核的具体体现。

  首先,近期证监会和交易所陆续出台资本市场“1+N”配套制度规则,其中的发行上市规则修改了主板、创业板发行上市条件和板块定位要求,具体制度完善后,平稳推进发行上市审核工作有了更为明确的标准。

  另外,前期多数公司因IPO申请文件中的财务资料超过有效期而中止审核,日前申报企业陆续提交2023年财务数据,进入恢复审核程序,相关审核工作需要继续依法依规予以推进。

  交易所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沪深交易所将认真贯彻落实新“国九条”和配套政策文件精神,在保持发行审核常态化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发行上市审核从严把关,坚决淘汰问题企业,切实从源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在发行上市审核推进中,也将进一步处理好投融资关系,把握好一二级市场平衡,全链条加强监管,把保护好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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