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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金贷后催收业务指引出炉:催收作业不应在每日22:00至次日8:00

网络热点05-17阅读:1评论:0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金融贷后催收业务,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互联网金融贷后催收业务指引》。目前,该标准已通过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表示,当前,催收业务亟需规范,考虑到标准发布还需一段时间,协会以国家标准的主要内容研制了《互联网金融贷后催收业务指引》,已于4月17日经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金融管理部门,现予发布。后续,待国家标准发布实施后,将替代《互联网金融贷后催收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强调,金融机构按照规定转让债权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债权受让方催收时,也应按照这一业务指引执行。

  在贷后催收业务的总体要求方面强调,金融机构应切实履行贷后催收业务主体责任,不断加强本机构催收能力建设,审慎实施外包。金融机构应加强对第三方催收机构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做好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防范不当催收、个人信息泄露等风险。

  同时,要求金融机构和第三方催收机构应建立健全贷后催收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包括组织和人员管理、业务管理、金融机构对第三方催收机构的管理、个人信息安全、投诉处理制度等。同时,要建立对催收人员从业行为进行全程动态监测的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置不当的催收行为。

  催收对象方面,《指引》指出,金融机构和第三方催收机构应只向债务人催收,不应向联系人催收。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催收人员可与联系人联系:一是无法联系到债务人本人,为及时恢复与债务人联系的情况;二是债务人已死亡、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建立与其可能存在的财产继承人或利益相关人联系的情况。

  催收时间方面,《指引》强调,通过发送短信、语音、5G消息等方式开展催收作业的,应符合电信行业相关规范。双方已事先约定催收时间的,催收作业从其约定。双方未约定催收时间的,催收作业不应在每日22:00至次日8:00催收。

  催收记录方面,《指引》要求,金融机构和第三方催收机构应对催收全过程进行记录,确保记录真实、客观、完整。第三方催收机构应向金融机构提供完整的催收记录。相关记录应至少保存2年。

  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要求金融机构应按照最少、必要、够用原则向第三方催收机构提供办理催收业务所需的个人信息。催收作业终止或个人信息销毁后,金融机构应继续承担个人信息保密责任。

  素喜智研特约研究员苏筱芮表示,从过往情况来看,贷后环节是个人信息问题的重灾区之一,因此有必要专门提炼总结,有针对性地进行约束。此次文件发布,反映出个人信息保护在当前金融消保中的重要地位,能够为机构在贷后管理工作中扎紧个人信息防火墙而敲响警钟。除此之外,还需要根据《催收业务指引》内容起草针对性的合作制度,厘清贷后合作的双方权责以及个人信息授权的边界,不得超范围向金融消费者索取信息。

  此外,《指引》还要求第三方催收机构承诺:不将催收业务转包或变相转包;对催收作业所涉及的个人信息履行保密责任;接受金融机构的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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